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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 拟调配岗位公告
时间:2023-04-17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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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陆良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借调工作的管理办法》和《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评估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综合调研,结合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报县调配领导小组同意,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调配岗位21个,调配43名医务人员(其中,县内10人,县外33人),现将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调配岗位公告如下。

一、调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调配计划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调配岗位21个,调43名医务人员,调配岗位计划详见《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调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推荐报名调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岗位计划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为35周岁(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调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6日,现任职务、职称以报名时任职情况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拟推荐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调配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可结合拟调配岗位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在征得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或以个人名义推荐他人。需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调配推荐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2.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4.《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打印或复印后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现场报送,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推荐报名报陆良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织人事科(陆良县中枢街道启明小街149号)。

(二)考核考察调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初步符合调配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核考察调研组,对人选进行评估。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核,考察人岗相适的,由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提出拟调配方案,报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后续环节工作。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配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调配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调配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陆良县事业单位调配报名。对扰乱调配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人员,除取消调配资格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调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调配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调配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事业人员根据调配单位相关岗位空缺情况,按要求聘任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承诺根据实际需要高职低聘。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调配全过程,如发现调配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调配资格。

(三)推荐人应对拟推荐人选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在“推荐理由”栏简要说明。

(四)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推荐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所有材料现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0874-6082337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0874-6222395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4—6212929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4—6225003

附件1: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调配岗位计划表;

附件2: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调配人员推荐信息表

附件3: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报名诚   信承诺书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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