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建设
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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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自学、个人自学基础上,2024年5月15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党支部书记、主任带头,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作了重点交流发言。

 

党支部书记、主任王瑾围绕深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3点交流:一是学纪、知纪,养成纪律自觉。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集中体现了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创新成果,是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作为支部书记,将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领悟《条例》规定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践行责任担当。二是明纪、守纪,转为行动准则。强调,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要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坚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人,坚持遵纪守纪的高度自觉,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坚持严的基调,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严守纪律底线,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做纪律追随者,做政治明白人。三是抓住重点,融会贯通,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强调,党纪学习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贯通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委党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清廉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党支部书记,将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作用,带领中心主动融入和服务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积极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重点发言的支委和党员代表,一一交流了加强学习《条例》的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讲学习的所感、所悟和所获,对照党纪自我检视,用党纪校正思想,查行为、思隐患、想规范。大家纷纷表示,学习党纪的过程是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锤炼过硬纪律作风的过程,通过学习更加清楚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进一步弄明白了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行动上、言语上多了一把时时、事事衡量的“标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学习《条例》,把相关内容和要求记在心中、印在脑中,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当好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做到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工作上“放得开手脚”,始终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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