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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昆明考点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时间:2022-07-27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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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将于2022年8月13日举行。为做好考评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我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通知公告”专栏《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昆明考点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昆明考点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二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考生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请密切关注所在考点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 、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首场考评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考前14天有考点所在地之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所在地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应的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四 、考评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具体考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考评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及手部消毒。

“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评

五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评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六 、若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状况,由考点防疫医疗专班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评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评。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立即联系医疗机构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 、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评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评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 、考评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评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评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评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评资格。

十 、建议考生在考评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十一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评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昆明考点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保证遵守考评期间防疫各项规定,服从考点安排,遵守考纪,诚信考评

考点咨询电话:0871-671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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