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2021年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2021-06-28 文章来源:人才中心 阅读次数:1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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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将考试将于7月3-4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云南考区考试期间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4日,登陆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官网,进入“2021年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中推送的信息,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2.准备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3.记牢考试时间认真考试。因疫情防控安排,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接受考场疫情防控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准时入场,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申明承诺上进行登记。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认真聆听考试要求。听从现场指挥,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有序进入试室。

  4.诚信考试。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进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5.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异地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6.准备云南省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0-14天自行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云南省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经体温测试体温低于37.3℃方可按规定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云卫办人发[2020]13号),考生须做好以下内容:

  1.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

  3.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监考人员核验身份时除外)。

  4.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5.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如必须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14天以上抵达考试考点,按规定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试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此外,考前14天内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对象,应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6.在考试前出现发热及不适症状人员,应及时主动向考点办进行汇报,并在疾控和医疗专家进行询问、测体温,如考生体温≥37.3℃、咳嗽体温正常但有可疑症状,考生应自我隔离或就地休息,由考点安排医院120专车接送至急诊科发热门诊诊疗;如考生体温正常并排除其他症状,可正常参加考试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考后自我观察或去医院就诊。

二、考点安排

考点

负责区域

咨询电话

保山

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的考生

0875-2220960

红河

红河州、文山州的考生

0873-5904097

昭通

昭通市的考生

0870-2158651

大理

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临沧市的考生

0872-2184166

普洱

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的考生

0879-2149862

昆明

中央驻昆单位和省级有关单位、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州及全省申报人员

0871-67155911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均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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