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和银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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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有关单位,云大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 施》、《云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推进乡 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 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医疗卫生人才“传、帮、带”作用, 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经研究,省卫生健康 委决定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柔性引才和银龄专家服务基 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才对象

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原 则,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二级以 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专家到县、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帮 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引才方式 

以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二次开发、技术入股、对口支持、挂职锻炼、人才租赁、互派培养等方式, 医疗卫生机构可与柔性引进人才或银龄专家签订协议,按照有 关规定开展诊疗、带教、手术、科研等服务,并支付有关报酬 和待遇。 

三、组织实施

本次引才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省卫生健康人才 交 流 中 心 具 体 承 办 , 在 云 南 卫 生 健 康 人 才 网 (https://www.ynwsjkrc.cn)设立专栏,建立平台,搭建通道, 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类人才服务。 

(一)征集需求。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 实际,梳理人才需求情况,认真填报 2023 年度医疗卫生机构柔 性引才需求,确保报送内容准确、清晰。 

(二)组织专家。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有参加柔性引才意向 的在职专家和有意愿服务基层的退休专家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 网进行注册。 

(三)发布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依托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 向社会发布医疗卫生机构引才需求以及专家信息。 

(四)对接洽谈。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各单位引 才需求和专家注册信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协调省内外专家 资源,为专家匹配合适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岗位。 

(五)签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与引进的人才或其全职所在工作单 - 2 -- 3 - 位签订协议。 

四、管理及服务 

引进专家工作期间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督促考 核。医疗卫生机构应遵照协议,落实引进人才各项工作、生活、 待遇及服务保障,并为其建立临时档案,保障监督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为缓解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短缺、服务能力相对不足 的现状,州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服 务基层力度,广泛动员,组织至少 5 名高级职称退休专家填报 为银龄专家。在职人员可自愿申报柔性引才专家。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鼓励支持专家以多种方式 服务基层。对有意向柔性引进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家, 应予以政策上的支持,不得设条件阻拦。同时,要做好服务, 协助专家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三)请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和有引才需求的医疗卫生 机构明确引才工作联络员,填报《柔性引才工作联络员》(附件), 并于 6 月 21 日前报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服务部。 (四)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于 7 月 5 日前在云南卫生 健康人才网填报 2023 年度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需求,并组织 本单位有意向的在职或退休专家完成注册(填报方式详见附 件)。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发布内容负责。 

(五)医疗卫生机构填写需求后系统会为其匹配相应专业 的专家,同时也会为专家匹配对应专业的岗位信息。请各医疗 卫生机构指定专人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跟进情况,如有意向 可点击“有意愿”合作,并与注册专家进一步沟通。省卫生健 康人才交流中心将做好后续对接服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吴老师 0871-67155663 

工作邮箱:ynwsr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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