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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3-06-14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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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和联系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9日9:00-16:00,逾期未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136号,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3楼6302室,联系电话67155700。

三、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审核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不需准备)。

(二)《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审核工作人员提供,考生本人签字)。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考试准考证(考生本人提供)。

(四)基本信息材料

1.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要求的CET-4或CET-6成绩单。

2.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暂缺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审核工作人员提供,考生本人签字)。

(2)所在高校填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CET-4或CET-6成绩单。

3.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第“1”条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供:

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材料为本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保管证明(须为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或本人报到证/派遣证。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事宜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每一位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确保预留联系方式无误并保持通讯通畅,报名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者请务必按时参加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进行,若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请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及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到场的具体原因、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受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委托人全部审核材料到场进行审核。

(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我单位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与其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一致,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违背本人签署的考试诚信承诺书及招聘公告中有关要求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附件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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